“特区模式”探究
1979年4月邓小平首次提出要开办"出口特区",后于1980年3月,"出口特区"改名为"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加以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促进特区所在国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果斯经济特区。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1992年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模式移到国家级新区,上海浦东等国家级新区新的特区扩大改革等发展起来,成为中国新一轮改革重要标志。
经济特区是中国特有的称谓,是经济性特区的一类,是在改革开放后为了集中和有效地利用外国资金及技术到本国进行生产,发展贸易,繁荣经济而设置的交通条件比较优越的特别地区,在这个地区推行对外开放政策和优惠制度,是吸收外国投资、实现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方式。1979年4月30日,邓小平提出创建经济特区。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命名“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我国正式设立经济特区,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建立经济特区。 目前又新增了重庆的两江新区、舟山新区和上海的浦东新区等,其实质含义都是经济特区类型。
经济特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1986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开始的时候广东提出搞特区,我同意了他们的意见,我说名字叫经济特区,搞政治特区就不好了。”1989年,他指出:“八十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1992年,他又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广东二十年赶上亚洲‘四小龙’,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还告诫说:“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邓小平同志看来,经济特区主要是在经济方面不同于其他地区,在区内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经济管理体制和灵活的经济措施。在政治上,经济特区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不存在特有的社会性质。
经济特区姓“社”不姓“资”。1985年,邓小平同志说:有人说中国的开放政策会导致资本主义。“我们的回答是,我们的开放政策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会有一部分资本主义的东西进入。但是,社会主义的力量更大,而且会取得更大的发展。”1992年,他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他认为,改革开放是否成功,“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经济特区是体制改革的试验场。1985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深圳是个试验,经济特区还是一个试验,“我们的整个开放政策也是一个试验,从世界的角度来讲,也是一个大试验。”1992年,他要求经济特区“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邓小平同志眼里,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办经济特区就是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杀出一条血路来”。这不仅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是一大创举,而且在世界经济性特区发展史上也是一个新的贡献。
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基地。1984年,邓小平同志说:“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从特区可以引进技术,获得知识,学到管理,管理也是知识。特区成为开放的基地,不仅在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使我们得到好处,而且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这是他对经济特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精辟概括,深刻揭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和意义。
经济特区建设不是收而是放。1984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1985年,他指出:“外国有的评论家说,中国的现行政策是不可逆转的。我认为这个看法是正确的。”1989年,他又说:“我过去说过要再造几个‘香港’,就是说我们要开放,不能收,要比过去更开放,不开放就发展不起来”。“总之,改革开放要更大胆一些。”
特区经济要从内向转到外向。1987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深圳搞了七八年了,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们自己总结经验,由内向型转为外向型”,“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就改变了面貌”。“那里的工业产品百分之五十以上出口,外汇收支可以平衡。”深圳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连续10多年外贸进出口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与邓小平同志当年的具体指导是分不开的。
经济特区有多种形式。1984年,邓小平同志指出:“厦门特区不叫自由港,但可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这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他不仅首倡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综合性经济特区,而且推动建立了沿海开放城市、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其他形式的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的发展要借鉴外国的文明成果。1978年,邓小平同志指出:“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我们要把世界一切先进技术、先进成果作为我们发展的起点。”1983年,他指出:“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故步自封是愚蠢的。”1992年,他再次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经济特区要发挥带动和示范作用,实现共同富裕。1985年,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1988年,他又指出:“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他还反复强调,经济特区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也要带动落后地区的发展。1992年,他再次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学习模式:名师授课 访谈教学 现场教学 学员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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